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8

308.⑿婚姻应由牧

308.⑿婚姻应由牧师祝圣。原因在于,就本身而言,婚姻是属灵的,因而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天上婚姻那里降下来的,婚姻的细节皆对应于主与教会的神性婚姻。因此,婚姻出自主自己,取决于婚姻缔约方的教会状态。由于在地上,牧师履行主的祭司职能,也就是管理属于主之爱的事物,因而也管理属于祝福的一切事物,故有必要的是,婚姻应由祂的牧师来祝圣。这些牧师同时也是主要的见证人,故同样有必要的是,他们应听到、接受、确认,因而确立对婚约的同意。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2

Life12.有文明

Life12.有文明良善,道德良善和属灵良善。文明良善是指一个人遵照民法所行的事;他通过并照着这种良善而成为自然界的一个公民。道德良善是指一个人遵照理性法则所行的事;他通过并照着这种良善而成为一个人。属灵良善是指一个人遵照属灵律法所行的事,他通过并照着这种良善而成为灵界的一个公民。这些良善按以下顺序形成一个系列:属灵良善是最高的,道德良善是居间的,文明良善是最低的,或说最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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