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最后的审判(续) #45

45.从灵界中的英国

45.从灵界中的英国人可以发现,他们可以说有两种不同的宗教观:一种基于信仰的教义,一种基于生活的教义。那些被任命为牧师的人专注于信仰的教义,而那些没有被任命为牧师,通常被称为平信徒的人则专注于生活的教义。这种生活的教义明显体现在安息日在教堂向即将领受圣餐的人所宣读的祷文中。其中公开声明,他们若不避恶如罪,就是在把自己扔进永恒的诅咒;这时如果他们靠近圣餐,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那样进入他们。我有时与牧师谈论这生活的教义,说该教会与他们的信仰教义并不一致。他们不回答,但却有一些他们不敢说出来的想法。关于这篇祷文或训词,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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