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7

307.⑾在举行婚礼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圣爱与圣智 #172

172.目的、原因和

172.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从首先者,即主造物主,直到最终目的,即人与主的结合的不间断连续过程中,被称为最终目的的一切结果,重新成为最初目的。一切最终目的重新变成最初目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没有什么事物会如此惰性、死气沉沉,以至于里面没有任何有效的能力。甚至连沙子也有诸如在产生并因此影响某物上给予帮助的那种散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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