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7.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婚约必须在婚礼举行前签订,以便真正婚姻之爱的典章和律法能为人所知,并在婚礼后被纪念。婚约还是一个纽带,把他们的心智控制在合法婚姻的范围内。因为婚姻的一些初始体味过去后,订婚前的状态间或返回;这会使婚姻的记忆丧失、所立的婚约被遗忘。事实上,对不贞洁的人来说,不贞洁行为的吸引力会使他们完全忘却它;那时若它被忆起,他们就会诅咒它。为避免这些罪过,社会便承担起保护婚约的责任,对那些违反它的人施以惩罚。简言之,婚礼前的婚约公开了真正婚姻之爱的戒律,把它们确立下来,迫使那些放荡的男人服从它们。此外,该婚约使得生育子女的权利和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合法化。
1.5神-人里面的存在和显现是有区别的一体
14.哪里有存在,哪里就有显现;两者离不开彼此,因为存在要藉着显现,不能脱离它。当理性心智思考是否可能有不显现的存在,或脱离存在的显现时,就会领悟这一点。既然一方只能与另一方同在,不能脱离对方,那么可推知,它们必为一体,不过是有区别的一体,就像爱与智慧那样;事实上,爱是存在,智慧是显现;因为爱若不在智慧中,就无法存在;智慧若不来自爱,也无法存在。因此,当爱在智慧中时,它才会显现。两者以这样一种方式成为一体:它们在思维中是可区分的,在运作中却是不可区分的。正因它们是在思维中,而不是在运作中可区分,所以我们才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一体。神-人里面的存在与显现也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有区别的一体。灵魂不能脱离它的身体存在,身体也不能脱离它的灵魂存在。神-人的神性灵魂就是我们所说的神性存在,而神性身体则是我们所说的神性显现。以为灵魂能脱离身体存在、思考、有智慧,这是一个源自谬论的错误;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在脱去它在世上所携带的物质外壳后,都会存在于一个属灵身体(以下简称灵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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