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6

306.⑽当订婚期结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圣爱与圣智 #68

68.人的内层属于他

68.人的内层属于他的心智,该内层的提升也是有必要知道的。神所造的一切事物都具有反作用力,唯独生命能进行作用,反作用力是由生命的作用力引发的。因为任何受造物被作用时都会产生反作用,所以这种反作用看似属于受造物。当它发生在人身上时,似乎是属于人自己的。原因是,尽管人只是生命的接受者,但他只感觉那生命是他的。正因如此,人在遗传之恶的促使下做出对抗神的反作用。然而,人在何等程度上相信他的一切生命皆来自神,一切生命的良善皆来自神的作用力,一切生命的邪恶皆来自人的反作用力,他的反作用力就在何等程度上顺应神的作用力,人貌似凭自己与神一致行动。一切事物的平衡都来自作用力和同步的反作用力,一切事物都必须处于平衡状态。说这些事是叫人不要以为他上升到神那里靠的是他自己,而非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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