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399.(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这一点从心与意愿的对应关系可以推知(378-381节)。因为心如何在身体里面起作用,意愿就如何在心智里面起作用。此外,身体的一切,其存在和动作如何依赖于心脏,心智的一切,其存在和生命就如何依赖于意愿。我们所说的依赖于意愿,其实是指依赖于爱,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爱是生命本身(参看1-3节);爱,也就是生命本身,唯独来自主。从心脏和它通过动静脉延伸到全身可以看出,爱或意愿是一个人的生命,因为相互对应的事物功能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
从解剖学的研究明显可知心脏如何在身体里面起作用,例如:凡心脏通过它所发出的血管起作用的地方,一切事物都富有生命,或顺应生命;但心脏通过它的血管不起作用的地方,一切事物都没有生命。此外,心脏是在身体里面发挥功能的最初和最后的器官。从胎儿身上清楚看出,它是最初的器官;从将死的人身上清楚看出,它是最后的器官;从窒息和昏厥的情形清楚看出,没有肺脏的配合,心脏也能发挥功能。由此可见,身体的辅助生命如何唯独依赖于心脏,心智的生命就如何唯独依赖于意愿;并且即便思维停止,意愿也会继续存活,就像即便呼吸停止,心脏也会继续存活一样。这一点也可从胎儿、将死的人、窒息和昏厥的情形明显看出来。由此可知,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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