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6.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有些仪式纯粹是例行公事,但有些同时也是必不可少的;婚礼就属于后一类。以下理由将证实,婚礼属于必不可少的那一类,应通过仪式和正式庆祝公之于众:
①婚礼标志着始于订婚的前一个状态的结束;该状态主要是灵的状态,是通过婚姻被引入的随后状态的开始;随后的状态既是灵的状态,同时也是身体的状态。因为这时,灵融入身体,并在此起作用。因此,自这天起,新郎和新娘就脱去订婚的状态和名称,披上丈夫和妻子的状态和名称,成为床上配偶。
②婚礼就是引入并融入一个新的状态,这使得少女变成妻子,少男变成丈夫,他们二人便成为一体。当爱将他们在最低层联结起来时,这一切就会实现。我在前面章节已说明,婚姻实实在在将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妻子,将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还说明,婚姻将两个人连合为一个人的形式,以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
③婚礼是通向两性情爱与婚姻之爱彻底分离的起点。当一个配偶的爱通过充分结合的机会而限定并专注于另一个配偶的爱时,这一切就实现了。
④婚礼看上去似乎只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的间隔,以至于只是一道可忽略的程序。殊不知,婚礼还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即:此时,刚才所描述的新状态要通过一个约才能进入,双方必须当着见证人的面宣布同意;而且这同意必须由牧师祝圣,此外还有其它使其牢固确立的方法。由于婚礼包含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并且只有婚礼过后,婚姻才是合法的,所以在天上,婚礼也要庆祝(参看21,27-41节)。
251.⑴何为属世人,何为属灵人。人之为人不是凭脸和身体,而是凭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属世人和属灵人是指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要么是属世的,要么是属灵的。属世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自然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世界或小宇宙;而属灵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灵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灵界或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世人因是自然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自然界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是灵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那些属于灵界或天堂的事物。诚然,属灵人也爱自然界,但只以一个主人爱他仆人的方式来爱,因为他通过这个仆人发挥功用。此外,当属世人从属灵人那里感受到功用的快乐时,属世人也照着功用而变得像属灵人;这种属世人可被称为属灵-属世的。属灵人热爱属灵真理;他不但喜欢知道并理解真理,还意愿它们;而属世人喜欢谈论这些真理,也喜欢实践它们。实践真理就是发挥功用。这种从属关系来自灵界与自然界的结合;因为凡出现在自然界并在自然界所行的,都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属灵人完全不同于属世人,除了像原因和结果之间的那种联系外,它们之间没有其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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