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2.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从前一节所列出的订婚理由明显可知,订婚有助于预备双方的心智或灵联结,或也可说,预备双方的爱情联结。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有这样一个规则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这爱既上升,也下降。它从其最初之热朝着他们的灵魂逐渐攀升,努力在那里联结它们;这一过程是通过越来越内在地不断打开他们的心智进行的。没有哪种爱比婚姻之爱更努力地打开心智,或更强有力、更易于打开心智的内层;因为各自的灵魂都有这种意图。就在这爱朝灵魂攀升的那一刻,它也朝身体下降,并披上身体这件衣服。
然而,要知道,婚姻之爱在下降时所具有的性质取决于它所攀升的高度。若抵达巅峰,它就贞洁地下降;否则,就不贞洁地下降。原因在于,心智的低层是不贞洁的,而它的高层是贞洁的。事实上,心智的低层附着于身体,而它的高层则与低层保持分离。关于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305节)。由此可见,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只是这一切照着他们的情感而以不同的方式发生。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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