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最后的审判(续) #50

50.在灵界,荷兰人

50.在灵界,荷兰人很容易与其他人区分开,因为他们的穿着和在世时的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些接受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信仰和生活方式之人的衣服更整洁、更优雅。他们之所以穿着同样的衣服,是因为他们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在灵界,正是这些原则决定了每个人的穿着。所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的人穿着洁白的细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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