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圣爱与圣智 #95

95.仅从实际经验就

95.仅从实际经验就能明显看出,爱产生热,智慧产生光。当人热爱时,他会变得温暖;当他智慧地思考时,就好像在光中看见事物。由此明显可知,爱的最先发出是热,智慧的最先发出是光。显然,它们也是对应的;因为热并非存在于爱本身,而是从爱在意愿,进而在身体中产生;光并非存在于智慧,而是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进而存在于言语。因此,爱与智慧是热与光的本质与生命。热与光就是那发出之物,它们因是那发出之物,故也是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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