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圣爱与圣智 #53

53.存在与显现、物

53.存在与显现、物质与形式、甚至生命乃至爱和智慧可用来论及受造和有限之物;但这些都是受造和有限的。这一切之所以能用来论及受造和有限之物,不是因为它们拥有任何神性之物,而是因为它们在神性里面,神性在它们里面。事实上,每一个受造物本身都是无生命的、是死的;但一切事物却因神性在它们里面、它们在神性里面而具有生气,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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