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圣爱与圣智 #427

427.(22)仁和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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