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圣爱与圣智 #336

4.10恶用不是主创

4.10恶用不是主创造的,而是与地狱一起产生的

336.实际表达出来的一切良善都被称为功用,实际表达出来的一切邪恶也都被称为功用;但后者被称为恶用,而前者被称为善用。由于一切良善的事物皆来自主,一切邪恶的事物皆来自地狱,故可知,主只创造了善用,恶用是由地狱产生的。本章特别论述的功用是指地上可见的一切事物,如各种动植物。对人有用的动植物来自主,对人有害的则来自地狱。来自主的功用同样是指完善一个人的理性官能,使他能从主获得一种属灵品格的一切。相反,恶用是指摧毁理性官能,使人不能变得属灵的一切。对人有害的这些事物被称为功用,是因为它们有助于恶人行恶,还有助于吸收恶性,从而充当治疗的手段。我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功用”一词,就像“爱”这个词一样,它既论及善爱,也论及恶爱;此外,爱称它所做的一切为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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