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圣爱与圣智 #293

293.我还发觉,一

293.我还发觉,一种气场不仅从天使和灵人发出,还从出现在灵界的每一个事物发出,如树木及其果实,灌木及其花朵,菜蔬和青草,甚至土壤及其每个粒子。由此明显可知,无论对于活物还是对于死物来说,一个普遍现象是:每种事物都被类似存在于它里面之物的某种东西包裹,并且这种东西不断从它散发出来。从许多学者的观察资料可以得知,这种现象可见于自然界。例如,他们知道,大量气息源源不断地从每个人,同样从每个动物,以及每棵树、每颗果实、每一丛灌木和每朵花,甚至从每块金属和石头流出来。自然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灵界,而灵界的这种特征源于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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