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1

301.⑸要通过正式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圣爱与圣智 #198

198.由此清楚看出

198.由此清楚看出,神性是物质本身,或独一的物质,故是每一个和一切受造物所来自的物质;因此,神是宇宙万物的全部,我们在第一部分已论证了这一点,内容如下: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物质和形式(40-43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物质和形式本身,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44-46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创造的(52-60节);因此,受造宇宙是祂的形像(61-65节);唯独主是天使所在的天堂(113-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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