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1.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订婚的理由如下:
①订婚后,两个灵魂可互相倾向彼此。
②对异性的普遍之爱可被限定在其中一位异性身上。
③双方可互相了解彼此的内在情感,并通过使它们和谐一致而在爱情的内在愉悦中将它们联结起来。
④双方的灵可步入婚姻,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⑤婚姻之爱以这种方式可正确地从其最初之热发展到其婚礼火焰。
⑥因此,婚姻之爱可按适当秩序从其属灵源头发出,并逐渐发展。
订婚的状态好比夏天来临前春天的状态,该状态的内在愉悦好比树木结果前的开花期。由于婚姻之爱的起始和后续阶段按秩序行进,以便它们能流入始于婚礼的爱情实现,故天堂也有订婚。
166.主创造万物是通过活的太阳,丝毫不通过死的太阳,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活物能使死物倾向于顺从自己,并为了功用,即它的目的而形成它;但反过来不行。只有失去理性、不知道何为生命的人才会认为一切事物皆来自自然界,甚至认为生命也来自自然界。自然界不能将生命赋予任何事物,因为自然界本身完全是惰性的。事实上,死物作用于活物,或死的力量作用于活的力量,或也可说自然界作用于灵界,是完全违背秩序的,所以如此思考违背正常理性之光。诚然,死物,即属世之物可能因外在事故以种种方式被败坏或改变,但它依旧无法作用于生命;反倒是生命照着所导致的形式变化进入它里面进行作用。进入灵魂的属灵运作的物质流注也一样;众所周知,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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