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00

300.⑷女方宣布同

300.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信物是指礼物。同意之后,这些就是订婚的确认和见证,也是喜爱和幸福的最初标志。这些礼物之所以是确认,是因为它们是同意的信物。这就是为何当两人就某事达成一致时,我们会说“给我一个信物。”同样,若两人郑重订婚,并赠予礼物确认订婚,我们就说他们许下诺言,因而通过订婚予以确认。

这些礼物起到见证的作用,因为信物如同相爱的永久可见证据,因而也是对它们的纪念,尤其是戴上能看得见的戒指、香囊、吊坠等。它们形成代表新郎和新娘意志的一种形像。这些信物是喜爱的最初标志,因为婚姻之爱承诺的是永恒的喜爱,这些礼物就是其最初果实。它们标志着爱情的幸福,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一看到它们,心里就欢喜;并且由于爱情就在它们里面,所以这些喜爱的标志比其它任何礼物都要亲切和珍贵,仿佛他们的心就在其中。

由于这些信物起到巩固婚姻之爱的作用,所以同意后赠予礼物是古人当中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接受它们后,这对情侣就算订婚了,也就是说,这二人被宣称为新郎和新娘。然而,要知道,礼物的赠予还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即:是订婚前赠送还是订婚后赠送。若订婚前赠送,它们就是同意订婚的确认和见证;若订婚后赠送,它们就是同意结婚的确认和见证。


圣爱与圣智 #59

59.由此可见,神性

59.由此可见,神性在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中;因此,受造宇宙被称为“耶和华手的工”,如圣言中所说的,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工,因为耶和华的手就表示这些。不过,神性虽在受造宇宙的一切事物中,但它们的存在里面却毫无神性本身之物;因为受造宇宙不是神,而是来自神;它因来自神,故有神的形像在里面,就像人在镜中的形像;事实上,人虽在镜中显现,但镜中却毫无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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