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商讨过后,北方第一组说:“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其实与天上的生活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说:“凡进入天堂者,就得享构成天上生活的喜庆,犹如参加婚礼的人得享那里的喜庆。天堂不就在我们眼前的头顶上,因而在某个地方吗?唯有那个地方才有幸福之上的幸福,极乐之上的极乐。鉴于那地方充满喜乐,无论是谁,只要进入天堂,就会沉浸其中,直到这幸福极乐充满他的全身心。因此,天上的幸福,也就是永恒的幸福,无非是被许可进入天堂,而这种许可全凭神的恩典。”
说完这番话,北方第二组凭他们的智慧提出了这样的猜想:“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无非就是有天使快乐相伴,和他们愉快交谈。这会使他们常常面带微笑,并因动听的话语和诙谐的言语而笑口常开。天堂的喜乐不就是这类话题的交替变化,直到永远吗?”
第三组,就是由西方的智者组成的第一支队伍,出于其情感的思维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天上喜乐和永恒幸福不就是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吗?席上摆满山珍海味,美酒佳酿。欢宴过后,少男少女随着管弦音乐翩翩起舞,还不时响起甜美的歌声。最后,夜幕降临的时候则有戏剧表演;此后又是一个盛宴,天天如此,直到永远。”
此番陈述过后,第四组,就是来自西方的第二支队伍,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说:“关于天上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我们持有许多观念,也研究了各种喜乐,并进行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天上的喜乐就是伊甸园的喜乐。天堂不就是伊甸园吗?它从东延到西,从南延到北,里面有各种果树和美丽的鲜花。园子当中是壮丽的生命树,蒙福的人都围着它坐下,吃着美味的水果,装饰最芳香的花环。我们还得出这个结论:由于恒春的气候,这些花果日日生长,品种繁多。由于它们的不断生长和盛开,以及恒春的气候,头脑和心灵必天天呼吸新的喜乐,从而恢复活力,以至于回到青春年华,由此进入亚当和他妻子被造时所享受的远古状态。他们就这样重回他们的伊甸园,现在这伊甸园从地上挪到了天上。”
第五组,就是由南方的聪明人组成的第一支队伍,作了如下陈述:“天上的喜乐和永恒的幸福只不过是无上的权力和无尽的财富,它们会赋予连帝王也无法企及的富丽堂皇和无与伦比的辉煌。我们认为,这些必是天上的喜乐与恒久享受,也就是永恒的幸福;只要想想世上达到这种状态的人就知道了。此外,我们从以下事实推断出:幸福就是与主同在天堂掌权,作君王和首领,因为他们是主的儿子,而主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并有天使伺候。我们从以下事实来理解天堂的辉煌:用来描述天上荣耀的新耶路撒冷,每门都是一颗珍珠,街道是纯金的,墙的根基是宝石的。所以,凡被接入天堂的人,都会有自己金碧辉煌、珠光宝气的宫殿,权力也会依次交接。因为我们知道,喜乐是这类事物所固有的,幸福天生就在它们里面;并且神的应许从不落空,所以我们不得不断定,天上最幸福的生活状态唯源于此。”
此后第六组,就是南方的第二支队伍,抬高嗓门说:“天上的喜乐和永恒幸福无非是永远赞美神,一个持续到永远的宗教庆典,一个伴随歌声和胜利欢呼声的最蒙福的敬拜行为。我们的心就这样不断被提升到神那里,完全相信我们的祷告和赞美会由于神赐福我们的慷慨而蒙悦纳。”一些同伴补充说,对神的这种赞美还伴有华丽的灯台,最馨香的焚香,盛大的队列。祭司长拿着大号在前面带路,后面跟着主教和大大小小的牧师,最后是手拿棕榈叶的男人和手拿金像的女人。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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