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最后的审判 #48

48.在灵界,我所看

48.在灵界,我所看见的对受审判的所有民族和人民的排列如下:聚集在中心的是被称为改革宗的新教徒,他们也照所属国家来划分;德国人朝北;瑞典人朝西;丹麦人在西边;荷兰人朝东南;英国人在中间。新教徒所占据的整个中心区域,其周围聚集的是天主教徒,他们大多在西部,但有些在南部。在他们之外的伊斯兰教徒同样照所属国家来划分,他们出现在西南部。在他们之外聚集着数目庞大的外邦人或异教徒,他们构成外围。在这些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海,形成边界。

这些民族之所以按不同方位被如此排列,是因为它们的方位取决于各个民族领受神性真理的共享能力。因此,在灵界,根据各人所住的方位和地方就能认出他;此外,在一个大型社群里面,根据他所居住的位置也能认出他;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8—149节)。当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时,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他们经过特定地区所取的路线,都取决于由属于他们自己生活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相继状态。下面我们会看到,这就是他们如何被带到自己的地方。简言之,每个人在灵界所走的路都是其心智思维的实际反映。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道路、行走等词在灵义上表示属灵生命的方向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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