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圣爱与圣智 #431

431.对此,我要补

431.对此,我要补充以下值得注意的经历:在天堂,所有出于对功用的情感履行功用的人,都由于他们所过的共同分享的生活而比其他人更智慧、更幸福。对他们来说,履行功用就是在各自的职业工作中行事诚实、正直、公义、忠诚。他们将这一切称为仁爱,将与敬拜有关的仪式称为仁爱的象征,将其它东西称为责任和慈善行为;声称,当每个人都诚实、正直、公义、忠诚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时,整体利益就得到维护和持续。他们还说,这就是“在主里面”,因为从主所流入的一切都是功用,这功用从部分流入整体,从整体流入部分。那里的部分就是天使,整体则是天使的一个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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