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圣爱与圣智 #28

1.8神性本质本身是

1.8神性本质本身是爱与智慧

28.如果把你所知道的都汇集起来,仔细研究它们,从灵的某种高度上探究万物的共性,你能得出的唯一结论是:万物的共性就是爱与智慧。因为这两者是构成一个人生活的一切的两个基本要素;生活的一切,包括社会的、道德的和属灵的,都仰赖这两者,离了它们什么也不是。这也同样适用于人的集合体,也就是前面所说的大大小小的社区、国家或帝国、教会,以及天使天堂。想想若从它们那里拿走爱与智慧,会是什么样子;你会发现,没有爱与智慧作为它们源头,它们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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