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圣爱与圣智 #200

200.一切完美通过

200.一切完美通过并按着层级增长和上升,是因为一切属性都随同它们的主体,完美与不完美是普遍的属性,用来阐明生命、力和形式。生命的完美是爱和智慧的完美;意愿和理解力是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生命的完美也是意愿和理解力的完美,因而是情感和思维的完美。此外,属灵之热是爱的载体,属灵之光是智慧的载体,所以这些的完美也可称为生命的完美。

力的完美就是被生命激活并驱动的一切事物的完美;然而,这些事物本身并没有生命。就大气所施加的影响而言,大气就是这样的力;这样的力也包括人与各种动物里面内在与外在的有机物质。此外,这样的力还包括既直接又间接地被自然界的太阳赋予活力的自然万物。

形式的完美和力的完美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力如何,形式就如何;唯一不同的是,形式是物质,而力是它们的活动。因此,两者展现出相同的完美层级。并非同时是力的形式也照着层级而得以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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