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圣爱与圣智 #103

2.5灵界太阳出现在

2.5灵界太阳出现在中间高度处,距离天使犹如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

103.从世界来的人大多带有这样的观念:神在头顶上的高处,主在天堂就住在天使中间。他们之所以带有这样的神观,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高处”。因此,人们在祷告和敬拜时会举目抬手;殊不知,“至高者”表示至内层。他们之所以带有主在天堂住在天使中间的观念,是因为当人们思想祂时,就像思想其他人一样,或像思想一位天使一样;殊不知,主是那掌管宇宙的绝对独一的神。主若真的住在天堂天使中间,就无法将宇宙置于祂的注视、看顾和掌管之下了。若非祂在那些身在灵界的人面前像太阳那样照耀,天使就不可能获得任何光明。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因而唯有属灵之光才适合他们的本质。在下文讨论层级的地方,我们会看到:天堂有光,这光远远胜过地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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