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8

298.⑶女方在同意

298.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之所以必须征求父母意见,是因为他们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讨论并给出建议。出于判断力,是因为他们上了年纪;而判断力随年龄而来,因此能清楚看出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出于了解,就是既了解追求者,也了解他们的女儿。他们通过搜集信息了解追求者,至于他们的女儿,他们早就了解了,因此他们能以联合的眼光对他们俩得出结论。出于爱,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女儿,会为她寻求最好的;事实上,为女儿找一个家,就等于照顾他们自己的家庭和他们本人。

圣爱与圣智 #99

2.4属灵的热与光在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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