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98

298.⑶女方在同意

298.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之所以必须征求父母意见,是因为他们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讨论并给出建议。出于判断力,是因为他们上了年纪;而判断力随年龄而来,因此能清楚看出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出于了解,就是既了解追求者,也了解他们的女儿。他们通过搜集信息了解追求者,至于他们的女儿,他们早就了解了,因此他们能以联合的眼光对他们俩得出结论。出于爱,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女儿,会为她寻求最好的;事实上,为女儿找一个家,就等于照顾他们自己的家庭和他们本人。

圣爱与圣智 #308

308.当考虑到除了

308.当考虑到除了功用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从神造物主那里产生,从而被祂创造,并且要成为功用,它必须为了他人而存在时,谁不清楚地看出,功用是创造的目的?并且为自己的功用也是为他人,因为为自己的功用就是处于对他人有用的状态?凡想到这一点的人也能看出,真正系功用的功用,不会源于人,但必须从那个存在(从该存在产生的一切都是功用),因而从主而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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