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这是作出选择后的结果。追求女人,向她们求婚本身对男人来说是高尚、得体的,但对女人则不然。女人若真的去追求和求婚,不但会受到诽谤,而且求婚后会被看贱,或婚后被视为放荡,只能生活在冷漠和厌恶中。因此,这会使婚姻陷入悲惨的境地。因此缘故,妻子们甚至将屈服于男人要求的压力当成一种美德。谁都不难预见,女人若追求男人,很少被接受,要么被愤然拒绝,要么被唆使放荡;她们还会糟践自己的谦逊。此外,男人天生没有两性情爱,如前所示(161节);没有这爱,生活就缺乏内在的乐趣。所以,男人若要通过这爱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就有义务讨好女人,礼貌、殷勤、谦卑地靠近她们,乞求她们给求婚者的生活增添她们所能带来的那份甜蜜。而且,女性相对男人所拥有的漂亮脸蛋、身材和举止也算是一种额外的奖赏。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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