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405.来自属意愿的爱的这三者在理解力中依次相随,这一点的确能被理性人理解,却无法被清楚看见,从而无法被证明,以至于被相信。但由于通过对应,属于意愿的爱与心行如一体,属于理解力的智慧与肺行如一体,如前所示,所以我们刚才(404节)关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以及思维的说明,再没有比在肺及其结构中看得更清楚、证明得更充分的了。因此,必须简要描述这些情况。
出生后,心脏将血液从右心室输送到肺部,在经过肺部之后,又将它(从左心房)排入左心室,从而打开肺部。心脏通过肺动脉和肺静脉完成这一过程。肺部有支气管,支气管分叉,最后终止于肺泡;肺允许空气进入肺泡,从而进行呼吸。支气管及其分支周围还有被称为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的动脉和静脉,它们是由奇静脉或腔静脉和主动脉产生的。这些动脉和静脉与肺动脉和肺静脉是分开的。由此明显可知,血液通过两条路线流入肺部,并通过两条路线从肺部流出。这就是为何肺部呼吸的节奏与心脏的不同。众所周知,心脏的交替运动和肺部的交替运动并不一致。
由于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前所示,还由于因着这种对应关系,它们的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一个怎样起作用,那一个就怎样起作用,所以从血液由心脏流入肺部可以看出意愿如何流入理解力,并产生刚才(404节)关于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以及思维所说的那些结果。它们的对应关系向我揭示了这一切,以及许多与这个主题有关,但无法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其它事。
既然爱或意愿对应于心,智慧或理解力对应于肺,那么可推知,肺里面的心血管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肺支气管的分支对应于源于这些情感的感知和思维。凡从其起源探究肺部的所有组织,并与意愿的爱和理解力的智慧进行类比的人,都能在一种形像中看见前面(404节)所提到的事物,从而对它们深信不疑。然而,由于只有少数人熟悉心肺的解剖学细节,还由于通过不熟悉的东西来证实一件事会造成模糊,所以我省略了进一步的类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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