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363.⑴爱和智慧,以及由此而来的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人的真生命。几乎没有人知道生命是什么。当有人思想生命时,觉得它似乎是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对这种东西是不可能有什么概念的。它似乎是这种东西,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唯独神是生命,并且祂的生命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由此明显可知,人里面的生命不是别的,正是爱和智慧,这生命照着人接受这爱和智慧的程度而在他里面。众所周知,太阳发出热和光,宇宙万物是接受者,并照着它们接受这热和光的程度而变得温暖和明亮。从主所在的太阳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样,它发出的热是爱,发出的光是智慧,如第二部分所示。因此,生命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这两者。
来自主的爱和智慧就是生命,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一个人会随着他里面的爱的衰退而变得无精打采,随着智慧的衰退而变得愚蠢迟钝;倘若它们真的完全衰退了,他就不再存活。爱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被赋予另外的名称,因为它们是爱的衍生物,如情感、渴望和欲望,以及它们的快乐和享受。智慧也有许多属性,如感知、反思、回忆、思考,以及对某事的注意。此外,爱和智慧一起同样有许多属性,如同意、结论和行动的决心等等。事实上,所有这些都是两者的属性,只是它们从占主导地位并且更接近这两者的那个属性而得名。
最后从这两者衍生出来的是感觉,也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以及它们的快乐和满足。按照表象,是眼睛在看;但其实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因此,看也论及理解力。按照表象,是耳朵在听;但其实是理解力通过耳朵在听;因此,听也论及注意和听从,注意和听从是理解力的功能。按照表象,是鼻子在闻,舌头在尝;但其实是理解力用它的感知在闻和尝;因此,闻和尝也论及感知。其它例子也是如此。这一切现象的源头都是爱和智慧;由此可见,这两者构成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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