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223.关于这个主题,天使的声明如下:没有什么东西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例如,任何动物,任何植物,任何矿物,任何以太或空气里面没有任何成分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
此外,由于以太和空气是传送热和光的容器,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是传送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热和光,或爱和智慧没有任何成分细小到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天使还声明,情感的最小元素和思维的最小元素,甚至一个思维观念的最小元素也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非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任何细微元素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任何形式,因而没有任何品质,也没有变化多样、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存在的状态。
天使通过以下真理证实了这一点:神造物主,即永恒之主里面的无限元素是有区别的一体;祂的无限元素里面又有无限元素;无限的无限元素里面就有这两种层级,祂里面的这些层级也是有区别的一体。此外,由于这些元素在祂里面,一切事物皆由祂所造,并且受造物以某种形像重现了祂里面的元素,所以可推知,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最小有限形式是不存在的。这些层级同等地存在于最小和最大的受造物中,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7-2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这些要点进一步得以说明(155,169,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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