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8.⒄它们旨在原谅缺点,因而避免声名狼藉。使夫妻害怕丢人的缺点有很多,有的严重,有的不严重。它们是心智和身体的缺点,但不如前一章所列举(252—253节)的导致分离的那些严重。所以,此处所说的缺点是指一方配偶因害怕丢人而保持沉默的缺点。除了这些之外,在有些情况下,还包括过去所犯的罪,如若泄露出去,就会受到法律制裁;更不用说性能力的减退了,因为这是男人们惯常吹嘘的。为避免声名狼藉而对这类缺点的原谅就是一方配偶伪装爱情和友谊的一个因素。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进一步证明。
234.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之所以通过在世取得一个人身而披上这第三个层级,是因为祂只有通过像人性那样的一个性质,因而只有通过从祂的神性成孕并从一个童女出生才能进入这一层级。事实上,祂能以这种方式脱去一个尽管是神性的容器,但本身无生命的性质,并能披上神性。这一点由主在世上的两种状态来表示,它们被称为倒空状态和荣耀状态;《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论述了这两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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