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7

287.⒃它们旨在确

287.⒃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这种情形尤其出现在地位和条件不平等的夫妻之间的婚姻中(对此,参看250节)。如,当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并且妻子把她的钱放到口袋里,或将她的财宝锁在保险箱里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若她大胆主张丈夫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养家糊口,则更是如此。众所周知,这会导致一种强迫的婚姻之爱的仿品。若他所取之妻的父母、亲朋好友身居高位,做赚钱的生意,或从事贸易活动,并能影响他的成功发达,情形也一样。这种情形也会带来一种婚姻之爱的仿品,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显然,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于害怕失去这些好处。

圣爱与圣智 #37

37.神性治理在人的

37.神性治理在人的改造、重生和拯救的过程中需要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均等参与。神性之爱多于神性智慧或神性智慧多于神性之爱,都无法改造、重生和拯救一个人。神性之爱愿意拯救所有人,但它只能通过神性智慧进行拯救;实现拯救所依据的所有律法都属于神性智慧;爱不能逾越这些律法,因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一体,并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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