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7

287.⒃它们旨在确

287.⒃它们旨在确保从配偶或配偶的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各种好处,以及减缓失去它们的恐慌情绪。这种情形尤其出现在地位和条件不平等的夫妻之间的婚姻中(对此,参看250节)。如,当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并且妻子把她的钱放到口袋里,或将她的财宝锁在保险箱里时,这种情形就会出现;若她大胆主张丈夫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养家糊口,则更是如此。众所周知,这会导致一种强迫的婚姻之爱的仿品。若他所取之妻的父母、亲朋好友身居高位,做赚钱的生意,或从事贸易活动,并能影响他的成功发达,情形也一样。这种情形也会带来一种婚姻之爱的仿品,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显然,这两种情形都是由于害怕失去这些好处。

圣爱与圣智 #214

214.情感、思维和

214.情感、思维和行为也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一切情感都与爱有关,一切思维都与智慧有关,一切行为都与功用有关。仁、信、善行同样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仁属乎情感,信属乎思维,善行属乎行为。意愿、理解力和行为亦处于一系列类似层级,因为意愿属乎爱,因而属乎情感,理解力属乎智慧,因而属乎信,行为属乎功用,因而属乎作为。由于智慧和爱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功用,所以思维和情感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行为,信和仁的一切品质都存在于善行等等。不过,这一切必是同质的,也就是说,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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