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3

283.⑿它们旨在维

283.⑿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每一个有孩子、家庭教师和其他家政人员的家庭都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如同总体由部分组成。而且,正如大社会的福祉取决于它的秩序,小社会的福祉同样取决于它的秩序。因此,就像在一个综合性社会,地方法官关心的是检查并规定秩序的存在和维护,夫妻在他们的具体社会也是如此。然而,如果丈夫与妻子性格不合,这种秩序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时,他们给予彼此的建议和帮助就像他们的性格那样朝相反的方向拉扯,并产生分歧;因而这个小社会形态四分五裂。因此,为了维持秩序,并由此维持为他们自己,同时为他们的家庭,或为他们的家庭,同时为他们自己的供应,使他们不至于走向毁灭,仓促崩溃,男主人和女主人必须协商一致,行如一体。如果这一切由于他们心智的差异而无法实现,又要保持良好的秩序,那么对夫妻来说,表现友好的画面是必要和适当的。众所周知,为了必需品和它们所提供的功用,家庭事务上的和谐一致就要这样拼凑起来。

圣爱与圣智 #429

429.另一方面,那

429.另一方面,那些处于属灵-属世之爱的人,没有刻在他们生命上的智慧,也没有聪明,只有出于圣言的某种信仰元素,不过,前提是这信已经与仁结合。这些人因不知道何为仁,或他们的信是不是真理,故不能住在天上那些拥有智慧聪明的人中间,而是住在那些只拥有知识的人中间。但那些避恶如罪的人住在最低层天堂,在那里住在如夜晚的月光那样的光中。

然而,那些没有确认对未知之物的信仰,同时对真理怀有某种情感的人会接受天使的教导,并照着他们对真理的接受和照之的生活而被提入那些拥有属灵之爱,因而拥有聪明之人的社群。这些人变得属灵,而其余的仍是属灵-属世的。但那些生活在与仁分离之信的状态下的人则被驱逐并发送到沙漠中,因为他们没有处于任何良善,因而没有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任何婚姻,而天堂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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