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3.⑿它们旨在维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每一个有孩子、家庭教师和其他家政人员的家庭都是一个大社会的缩影。社会是由众多家庭组成的,如同总体由部分组成。而且,正如大社会的福祉取决于它的秩序,小社会的福祉同样取决于它的秩序。因此,就像在一个综合性社会,地方法官关心的是检查并规定秩序的存在和维护,夫妻在他们的具体社会也是如此。然而,如果丈夫与妻子性格不合,这种秩序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时,他们给予彼此的建议和帮助就像他们的性格那样朝相反的方向拉扯,并产生分歧;因而这个小社会形态四分五裂。因此,为了维持秩序,并由此维持为他们自己,同时为他们的家庭,或为他们的家庭,同时为他们自己的供应,使他们不至于走向毁灭,仓促崩溃,男主人和女主人必须协商一致,行如一体。如果这一切由于他们心智的差异而无法实现,又要保持良好的秩序,那么对夫妻来说,表现友好的画面是必要和适当的。众所周知,为了必需品和它们所提供的功用,家庭事务上的和谐一致就要这样拼凑起来。
170.普遍目的,即创造万物的目的,就是能有一个造物主与受造宇宙的永恒结合;若没有祂的神性能存在于其中如同在自己里面,因而能居住并停留在里面的容器,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为使这些容器能成为祂的居所和住处,他们必须貌似凭自己成为祂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者,因而成为诸如貌似凭自己将自己提升到造物主那里,并使自己与祂结合的那种接受者。没有这种互动能力,结合是不可能的。这些容器就是人类,人类能貌似凭自己提升自己,并进行结合。前面多次指出,人类就是这样的容器,他们貌似凭自己成为神性的接受者。主通过该结合存在于祂所创造的一切作品中。因为万物受造,最终都是为了人类。因此,一切受造物的功用逐级上升,从最低级的受造形式直到人类,并通过人类上升到造物主神那里,它们皆源于神(如65-68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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