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⑾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婚姻仿品,也就是性格不合的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旨在改正。这是因为属灵人在与属世人的婚约约束下,只想着改正他们的生活方式。他通过又智慧又优雅的对话,以及吸引对方性情的善意行为而这样做。不过,如果对方对这些充耳不闻,或对他的行为无动于衷,他就转而寻求适应,以保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婴儿和孩子等等。因为属灵人的所言所行带有些许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如前所示(280节)。
然而,对双方都不属灵,反而属世的夫妻来说,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但却为了其它目的。如果婚姻的仿品旨在改变和适应,那么目的要么是使一方被引入与对方相似的行为方式,要么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欲望;要么为了确保履行服务于自己的义务;要么为了家庭和睦,或家庭之外的好名声;要么为了从对方或其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好处,更不用说其它目的了。不过,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目的起因于他们理性的谨慎;对有些人来说,起因于他们天生的礼貌;对有些人来说,则起因于生来变得习以为常的欲望快乐,因为他们害怕丧失这些快乐。此外还有更多其它使得善意被当成婚姻之爱产物的目的,它们多多少少具有模仿的性质。有些看似出于婚姻之爱的善意行为只在家庭之外才能看到,在家里看不到;但这些行为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面子,如若不是,那它们纯粹是演戏。
3.18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完全对立,因为邪恶和虚假是属魔鬼和地狱的,而良善和真理是属神和天堂的
271.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是对立的,闻听此言,人人都会承认。然而,陷入邪恶的人只会感觉、因而感知邪恶是良善;因为邪恶给他们的感官,尤其视觉和听觉的感官带来享受,并由此也给他们的思维、因而他们的感知带来享受。所以,尽管恶人承认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但当他们陷入邪恶时,在这种邪恶快乐的驱使之下仍旧声称,邪恶是良善,良善是邪恶。例如,一个滥用自由思想并实行邪恶的人称这是自由;而它的对立面,就是思想并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他却称之为奴役;而事实上,后者才是真正的自由,前者却是奴役。
喜欢通奸的人称通奸是自由,而禁止通奸,他却称之为奴役;因为他以淫乱为快乐,不以贞洁为快乐。一个由于爱自己而陷入对统治的爱之人在这爱中感受其生命的快乐,这种快乐超越了其它各种快乐。因此,与这爱有关的一切,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反对它的一切,则称之为邪恶,而事实恰恰相反。其它一切邪恶都是如此。因此,尽管每个人都承认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但陷入邪恶的人仍持守与之相反的观念,唯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能持守正确的观念。只要陷入邪恶,没有人能看见良善;但处于良善的人却能看见邪恶。邪恶在下,如在洞穴;良善在上,如在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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