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⑾它们旨在改正人们,使他们适应。婚姻仿品,也就是性格不合的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旨在改正。这是因为属灵人在与属世人的婚约约束下,只想着改正他们的生活方式。他通过又智慧又优雅的对话,以及吸引对方性情的善意行为而这样做。不过,如果对方对这些充耳不闻,或对他的行为无动于衷,他就转而寻求适应,以保持家庭事务的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婴儿和孩子等等。因为属灵人的所言所行带有些许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如前所示(280节)。
然而,对双方都不属灵,反而属世的夫妻来说,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但却为了其它目的。如果婚姻的仿品旨在改变和适应,那么目的要么是使一方被引入与对方相似的行为方式,要么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欲望;要么为了确保履行服务于自己的义务;要么为了家庭和睦,或家庭之外的好名声;要么为了从对方或其亲属那里获得所期待的好处,更不用说其它目的了。不过,对有些人来说,这些目的起因于他们理性的谨慎;对有些人来说,起因于他们天生的礼貌;对有些人来说,则起因于生来变得习以为常的欲望快乐,因为他们害怕丧失这些快乐。此外还有更多其它使得善意被当成婚姻之爱产物的目的,它们多多少少具有模仿的性质。有些看似出于婚姻之爱的善意行为只在家庭之外才能看到,在家里看不到;但这些行为只是为了照顾对方的面子,如若不是,那它们纯粹是演戏。
258.每个人生来都有理解真理的能力,这种能力甚至直达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至内在层级。因为在两个更高层级周围通过连续性上升的人类理解力以上述(256节)方式接受它们的智慧之光。因此,人能照着他的提升而变得理性。他若被提升到第三层级,就从第三层级变得理性;若被提升到第二层级,就从第二层级变得理性;若没有被提升,则在第一层级是理性的。之所以说他从这些层级变得理性,是因为属世层级是它们的光的总体容器。人之所以没有变得理性,甚至达到最大可能的程度,是因为属于意愿的爱无法像属于理解力的智慧那样被提升。属于意愿的爱只能通过避恶如罪,然后通过仁之良善,也就是此人后来从主所发挥的功用而被提升。因此,如果属于意愿的爱没有同时被提升,那么属于理解力的智慧无论升得有多高,都会重新退回到自己的爱中。正因如此,如果人的爱没有同时被提升到属灵层级,那么他只在最低层级是理性的。由此可见,人的理性表面上似乎具有三个层级,即来自属天层的理性、来自属灵层的理性和来自属世层的理性。而且无论人是否被提升,理性,也就是人能被提升所凭借的能力,仍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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