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3.13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
242.从前面所述明显可知,天堂的太阳就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如第二部分所论述的),光和热从它发出:光来自它的智慧,热来自它的爱;光是传送智慧的容器,热是传送爱的容器;人进入智慧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光到何种程度;进入爱到何种程度,就进入那神性之热到何种程度。从前面的论证还明显可知,光有三个层级,热有三个层级,也就是智慧的三个层级和爱的三个层级;这些层级在人里面得以形成,是为了使他能成为接受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接受主的容器。此处要说明的一点是,属灵之光能通过这三个层级流入人内,但属灵之热不能,除非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换句话说,人甚至能接受第三层级的智慧,但不能接受爱,除非他避恶如罪并仰望主。或换言之,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智慧,但他的意愿不能,除非他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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