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81

281.⑽就属世人而

281.⑽就属世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则因种种原因有点谨慎的意味。就一对夫妻而言,有可能一方是属灵的,而另一方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属灵人是指热爱属灵事物,因而从主拥有智慧的人;属世人是指仅热爱属世事物,因而从自己拥有智慧的人。当这两种人在婚姻中结合时,属灵的那一方感觉婚姻之爱是热的,而属世的那一方则感觉是冷的。显然,热和冷无法共存;热无法点燃陷入冷淡状态的人,除非这冷淡先被驱散;冷也无法侵袭处于热之状态的人,除非这热先被除去。正因如此,一个属灵,一个属世的夫妻之间不可能有亲密的爱情。不过,有一种媲美亲密爱情的爱情有可能存在于属灵那一方,如前一节所述。

然而,亲密的爱情无法存在于二者皆属世的夫妻之间,因为他们双方都是冷淡的,凡他们所拥有的热都出自不贞洁。然而,这样的夫妻仍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尽管在灵里是分离的;他们还能摆出一副恩爱和相互友好的表情,无论他们的心智多么不和谐。对他们来说,外在情感多半因财富和产业,或荣耀和高位而变得貌似热情。由于这种热情会产生对丧失它们的恐惧,所以婚姻的仿品对这种人来说是有必要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下文 ⒂至⒄个要点所列举的那些。与它们一起列出的其它原因则与前面(280节)所提到的影响属灵人的原因有某种共同之处,不过,只有在属世人的谨慎具有些许聪明的情况下才有共同之处。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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