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0.⑼就与属世人联结的属灵人而言,这些婚姻仿品有点公义与公平的意味。原因在于,属灵人出于公义公平行他所行的事。因此,他看不出这些仿品与他的内在情感疏远,反视为与它们结合在一起。因为他行事严谨,视改进为他的目的;他若没有实现这个目的,就转而寻求和解,以保持家庭秩序,提供相互帮助,照料幼儿,享受和睦与安宁。公义促使他有这些意图,而公平则促使他将其付诸实践。一个属灵人之所以能与一个属世人如此生活在一起,是因为即便与一个属世人在一起,属灵人的行为仍是属灵的。
259.前面说明,每个人生来都有这种能力,即理性;但这指的是凡外在没有因某种意外,或因要么在子宫里,要么出生后的某种疾病,或因头部受伤,或由于某种爆发出来并冲破束缚的疯狂之爱而受到损害的人。在这些情况下,理性无法被提升;因为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生命在这类人里面没有它能终止于其中的末端容器,就是被如此布置以致它能照秩序产生最外在行为的容器;事实上,生命是照着最外在的末端,而不是由于它们而行动的。婴孩和儿童不可能有理性,这一点可见于下文(26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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