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9

279.⑻这些表象是

279.⑻这些表象是婚姻的仿品,因有用且必要而值得称赞。它们之所以被称为仿品,是因为它们存在于那些心智不和,并因这些不和内在陷入冷淡状态的人之间。当他们外在过着像是正当且得体的社交生活时,他们共同生活中的联合行为可称作仿品,不过,是婚姻的仿品。这类仿品因它们所发挥的功用而值得称赞,故完全不同于伪善的仿品。因为它们着眼于下面⑾至⒇条所列举的一切益处。它们因需要而值得称赞,因为若没有它们,这些益处就会被扔掉。然而,共同生活是婚约和法律所规定的,所以这是双方义不容辞的责任。

圣爱与圣智 #99

2.4属灵的热与光在

2.4属灵的热与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构成一体,正如祂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构成一体

99.第一部分解释了主里面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何构成一体。热与光以同样的方式构成一体,因为它们从这两者发出,因其对应关系而构成一体;热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由此可推知,由于神性之爱是神性存在,神性智慧是神性显现(如前所示,14-16节),所以属灵之热是神性存在的神性发出,属灵之光是神性显现的神性发出。此外,由于这种合一,神性之爱属于神性智慧,神性智慧属于神性之爱(如前所示,34-39节),所以属灵之热属于属灵之光,属灵之光属于属灵之热。从这种合一可推知,热与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为一。不过,下文我们会看到,它们没有作为一被天使和世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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