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9

279.⑻这些表象是

279.⑻这些表象是婚姻的仿品,因有用且必要而值得称赞。它们之所以被称为仿品,是因为它们存在于那些心智不和,并因这些不和内在陷入冷淡状态的人之间。当他们外在过着像是正当且得体的社交生活时,他们共同生活中的联合行为可称作仿品,不过,是婚姻的仿品。这类仿品因它们所发挥的功用而值得称赞,故完全不同于伪善的仿品。因为它们着眼于下面⑾至⒇条所列举的一切益处。它们因需要而值得称赞,因为若没有它们,这些益处就会被扔掉。然而,共同生活是婚约和法律所规定的,所以这是双方义不容辞的责任。

圣爱与圣智 #47

1.12神性之爱与神

1.12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并显现

47.爱的本质不是爱自己,而是爱他人,并通过爱与他人结合。此外,被他人所爱也是爱的本质,因为由此才能产生结合。一切爱的本质都在于结合;事实上,这是爱的生命,被称为享受、愉悦、满足、欢喜、甜蜜、祝福、快乐和幸福。爱就在于:自己的就是别人的;感受别人的喜乐如同自己里面的喜乐;这就是在爱。但在别人身上感受自己的喜乐,而不是在自己里面感受别人的喜乐不是在爱,因为这是爱自己,而前者才是爱邻舍;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诚然,这两种爱都产生结合;在别人身上爱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似乎并未造成分离;但它的确导致分离,以至于人以这种方式有多爱别人,后来就有多恨别人。因为这种结合会逐渐自行松散,然后爱转变成同等程度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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