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⑹缺乏内在情感联结的婚姻可能会有外在情感,这些外在情感类似内在情感,并将两个人联结起来。内在情感意味着每个配偶心智中的相互倾向都出自天堂;外在情感则意味着每个配偶心智中的倾向都出自尘世。诚然,外在情感或倾向同样在心智中,但它们占据低层,而内在情感则占据高层。人们可能认为,这二者既在心智中都有自己的位置,那就是相似和一致的。但是,它们即便不相似,仍有可能看上去相似。有些情况下,这些表象作为权宜之计而存在;有些情况下,它们则作为礼貌的伪装而存在。
自婚约之初就有一种共享被植入夫妻双方,无论他们的心智如何不一致,这种共享仍会扎根在他们里面;如,共享财产,很多情况下共享所承担的服务和各种家庭必需品,以及由此而来的思想和某些秘密。还有,共享一张床,共享对孩子的爱,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因刻在婚约上,故也刻在他们心灵上的事物。这些共享就是类似于内在情感的外在情感的主要源头。然而,纯伪装的外在情感部分来自这个源头,部分来自另一个源头。我们将在下文论述这二者。
49.至于神,祂不可能去爱里面有任何无限之物,或任何爱的本质和生命本身,或任何神性的其他人,并反过来被他们所爱。因为如果他们真有无限,或爱本身的本质和生命,也就是神性的任何事物在里面,神就不是被其他人所爱,而是自己爱自己了。因为无限或神性,是独一无二者,不可分割;如果这无限或神性真的在其他人里面,那么他们就会是神性,这爱就会是对自我的爱,而神里面绝无可能有这种爱的一丝痕迹,因为它与神性本质完全对立。因此,爱与被爱这种关系必存在于其他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在里面的人之中。下文将看到,这在神性所创造的受造物中是可能的。然而,这种可能性需要与无限的爱合而为一的无限智慧;也就是说,需要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与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此,参看34—3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