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最后的审判 #66

66.在澄清何谓先前

66.在澄清何谓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前,我必须让大家知道,先前的天不是指由那些自创世以来直至今日变成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因为这个天堂是坚固的,将永远长存。事实上,凡抵达天堂的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并且一旦被主接受,就没有人能从祂手中被夺走。相反,先前的天是指由那些没有成为天使,并且多半无法成为天使的人组成的“天堂”或集合体。

接下来我将说明他们是谁,是什么样子。这就是经上所说的已经过去的天。它之所以被称为天,即一个天堂,是因为其中的人都住在磐石和大山上的社群中,在高处享受他们在世上所享受的那种快乐,而不是享受属灵快乐。从尘世进入灵界的人,当住在高处并享受他们在世上所享受的那种快乐时,大多以为自己在天堂。这就是为何经上把它称作天,即一个天堂,不过是“过去的先前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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