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最后的审判 #41

41.只要仍活在世上

41.只要仍活在世上,任何人都无法看出主在地上的教会是何性质,更看不出随着时间推移,教会如何从良善转向邪恶。原因在于,人活在世上时处于外在,只看见那些出现在他的属世人面前的事物;但教会在属灵事物,也就是它的内在方面的性质并未在世上显现。然而,它的确在天上显现,如在白昼之下那样清晰,因为天使都享有属灵的思维和属灵的视觉,因此只看见属灵事物。再者,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人都聚集在灵界,如前所示(23-27节),在那里都照着爱与信的良善而分为各个社群(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1-50节)。这就是为何天上的天使能看见教会的状态和发展历程。

由于启示录的灵义描述的是教会在爱与信上的状态,所以没有人知道这一切事物依次包含什么,除非这信息从天上被揭示出来,同时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被获准得知。我可以郑重发誓,启示录中的细节,直至每个字,都包含一个灵义在里面;就灵义而言,关于教会属灵状态自始至终的一切,都得到了充分描述。此外,由于那里的每个字都表示某种属灵事物,所以哪怕漏掉一个字,内义上的主题顺序都会改变。这就是为何在启示录的末尾,经上说:

这书上预言的话,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生命册,从圣城和这书上所写的事删去他的分。(启示录22:19)

圣言的旧约也一样。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每个字都包含一个内义或灵义,所以一个字也不能从它们当中删去。这就是为何按照主的圣治,这些书自完成以来,直至最小的字母都被完整保存,许多人甚至小心计算了每个细节。主预见或提供这一切是由于在一点一划,每个字、词,以及这些书所包含的事物里面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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