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三、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
14.基督教界完全不知道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人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天堂是由他们形成的,或说这是天堂的来源;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因变成反判者而与其同党被逐出,这是地狱的来源。对于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天使大为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竟然对天堂一无所知,然而,这原本是教会的主要教义之一。鉴于这种无知已经占据主导地位,所以他们由衷高兴,如今主乐意向人们揭示关于天堂和地狱的大量信息,用这种方式尽可能地驱散与日俱增的黑暗,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因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天使;在地狱,没有任何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被逐出。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狱,所有人都来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过着天堂的爱与信的生活之人,在地狱的,则是那些在世时过着地狱的爱与信的生活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靠后的地狱,就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的地方,称作魔鬼;靠前的地狱,就是恶灵的住所,则是撒旦。至于这两种地狱各是何性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临近结尾的地方(536-588节)。基督教界对天堂和地狱里的人为何执守这种信念?天使告诉我说,这是由于圣言中的某些经文,他们仅照字义来理解,没有通过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来解释和说明;而事实上,若没有教会纯正教义的事先光照,字义会将心智朝各个方向引入歧途;无知、异端和错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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