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一、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
1.那些不了解圣言灵义的人,只以为到最后审判之日,世界上的一切可见之物都要毁灭。因为经上说,那时,天地都要废去,神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为强化这种信念,他们还指出,因为经上说,那时,所有人都从坟墓中起来,善人与恶人分开,等等。然而,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处于神性秩序的最低层,其中一切细节都包含灵义。因此,人若仅照字义理解圣言,可能会被驱使接受各种观点,如基督教界所发生的情形;这就是为何有这么多的异端邪说,每一种都以圣言为证。
然而,由于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都包含一个灵义,甚至不知道有灵义这回事,所以那些对最后审判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是值得原谅的。但现在他们可以知道,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都不会毁灭,相反,两者都将永存;“新天和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包括天上的和地上的。之所以说天上的一个新教会,是因为天上也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也有圣言、讲道、神性敬拜,和地上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里的一切都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在那里,他们不是在自然界,而是在灵界;因此,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属灵人,不像在世上那样是属世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特别是该书对天堂如何通过圣言与人结合(303—310节),以及天上神性敬拜(221-227节)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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