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76.凡不知道神无关时间,不能出于任何感知思想祂的人除了想象时间的永恒外,完全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想象永恒。在这种情况下,当思想神来自永恒时,他必茫然无措,因为他会想到一个开始,而开始唯独指向时间。他的茫然无措是由以下观念产生的:神起源于祂自己,他据此冲动地以为自然界也起源于它自己。他只能通过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从这一观念中解脱出来,因为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是一种无关时间的观念;当时间被分离出去时,永恒和神性是同一个,神性就是神性本身,而非来自它自己。天使声称,他们能想象神来自永恒,但绝不能想象自然界来自永恒,更想象不出自然界起源于它自己,根本想象不出自然界是自然界本身。因为本身存在者就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的起源;存在本身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天使来说,这就是永恒,而永恒无关时间,正如非受造者无关受造者,无限者无关有限者;事实上,它们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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