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5.5受孕时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及其性质
432.没有人知道受孕后在子宫里,人的初始形态或雏形是何性质,因为它无法被看到。此外,它是由属灵物质构成的,这种物质无法凭属世之光被看到。由于世上有些人渴望研究人的初始形态,也就是来自父亲、藉以实现怀孕的精子,还由于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陷入误区,认为人从最初的开始,也就是雏形时就存在于他的完整形式中,后来随着成长而得以完善,所以在其真正形式中的这个雏形或最初起源是何性质,便透露给我。天使们向我透露了这一切,因为主已经把它揭示给他们;由于天使把它变成他们智慧的一部分,并且与他人交流他们所知道的,是天使的智慧快乐,所以得到许可之后,他们在天堂之光中将人的初始形态的模型呈现在我眼前,其性质如下:
它看上去就像一个脑的微小图像,前面有一张未界定的脸的模糊轮廓,没有任何附属物。上部,就是这个雏形或初始形态的凸起部分,有一个由连续的小球状或球形物质构成的结构,每个小球状物质都是由更细小的球状物质构成的,每个更细小的球状物质以同样的方式由最细小的球状物质构成。因此,它是由三个层级构成的。在前面的扁平或凹形部分,我看见一张脸的未界定轮廓。凸起部分被一层极其娇嫩的皮肤,或非常薄的透明薄膜或脑膜覆盖。凸起部分,也就是最小形式的脑的模型,也被分成两片脑叶,可以说,就像最大形式的脑被分成了两个脑半球。我被告知,右脑叶是接受爱的容器,左脑叶是接受智慧的容器;通过巧妙的交织,它们就像配偶和家庭伴侣。
此外,我在照亮它的天堂之光中还看到,就内部方向和连续运动而言,这小小的脑的内部结构处于天堂的秩序和形式,而它的外部结构却与这秩序和形式直接对立。
这些事物被看到并展示之后,天使说,处于天堂秩序和形式的两个内在层级,是接受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容器;与天堂秩序和形式直接对立的外在层级是接受地狱之爱和疯狂的容器;原因在于,因着遗传的缺陷,人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就存在于那里最外层的成分中。此外,他们说,这种缺陷无法被移除,除非更高层级被打开;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接受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容器。爱和智慧才是本质上的人,因为爱和智慧本质上就是主,人的这个初始形态就是一个容器,故可知,这个初始形态拥有一种不断朝向它也逐渐取得的人类形式的努力在里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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