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420.类似情形也反映在肺中,肺动脉和肺静脉对应于爱的情感,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感知和思维,如前所述。心脏的血液清除肺中未吸收的成分,还用所吸入空气中的有益成分滋养自己,这从大量观察资料明显看出来:
①血液在肺中清除未吸收的成分,这一点不仅从所流入的静脉血的性质,因为它充满从食物和饮料中所提取的乳糜明显看出来,还从呼气中的湿气,别人所闻到的气味,以及流回左心室的血量减少明显看出来。
②血液以所吸入空气中的有益成分滋养自己,这一点从田野、花园和林地所不断散发的大量气味和蒸发物;从包含在由地面、河流和池塘所蒸发出来的水分中的大量各种盐份;以及由人类和动物所产生、渗透到空气中的大量呼出物和臭气明显看出来。
这些成分与所吸入的空气一起流入肺部,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由于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血液从这些成分中汲取有益自身的成分;这些有益成分对应于它的爱之情感。因此,我们在肺泡或肺的最深处会发现大量毛细血管,这些毛细血管的毛孔可以吸收这些成分。我们还发现,(通过左心房)流回左心室的血液变成了鲜红的动脉血。这些观察资料证明,血液清除了肺中的异质成分,并用同质成分滋养自己。
血液在肺中净化和滋养自己的过程对应于心智的情感,这一点尚不为世人所知;但在灵界,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天上的天使只以对应于其智慧之爱的气味为快乐,而地狱灵只以对应于反对智慧的爱的气味为快乐。后一种气味是恶臭,而前一种气味是芳香。由此可知,世人的血液照着这些与其爱之情感的对应关系而充满类似成分。因为一个人的灵爱什么,血液就相应地渴望并通过呼吸吸收什么。从这种对应关系中得出的结论是:就其爱而言,一个人如果爱智慧,就会被净化;如果不爱智慧,就会被玷污。此外,人的一切净化都是通过智慧之真理实现的,人的一切污秽都是通过反对智慧之真理的虚假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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