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圣爱与圣智 #377

377.由于接下来论

377.由于接下来论述的是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并且身体的各个部分,即肢体、感觉器官和整个身体内脏,其对应都建立在这个对应的基础上;由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迄今无人知晓,然而在两本书中已得到充分说明,其中一本论述的是天堂和地狱,另一本论述的是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的灵义,书名为《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所以我想在此列出这两本书中关于对应的记录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天堂的一切与世界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在关于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灵义一书,即《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脸及其表情与心智情感的对应关系(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及其行为举止与理解力和意愿成分的对应关系(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4403-4420节);鼻子、嗅觉的对应关系(4624-4634节);耳朵、听觉的对应关系(4652-4660节);舌头、味觉的对应关系(4791-4805节);手、臂、肩、脚的对应关系(4931-4953节);腰、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乳糜管、肠系膜的对应关系(5171-5181, 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9698节);腹膜、肾脏、膀胱的对应关系(5377-5385节);肝、肝脏、胆囊管、胰腺管的对应关系(5183-5185节);肠的对应关系(5392-5395, 5379节);骨的对应关系(5560-5564节);皮肤的对应关系(5552-5559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911, 1900, 1982, 2996-2998, 3624-3649, 3741-3745, 3884, 4051, 4279, 4403, 4423—45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对应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1632, 1831, 1881, 2758, 2990-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9280节);出现在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的形式(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9—3350, 3475-3585, 3748, 9481, 9570, 9576—9577节)。《属天的奥秘》一书处处论述了圣言字义与其灵义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5-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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